阿尔巴尼亚语南北方言及差异
众所周知,阿尔巴尼亚语使用的地域很小,但是由于历史上封建割据和长期外来统治,各地区之间缺乏联系,而本身多山的地貌也造成了人员交流的困难,因此阿尔巴尼亚语也像其他印欧语言一样有着界限明确的方言区。阿尔巴尼亚的版图是南北长,东西短。以中部的什库姆毕河为分界线,形成了南北两大方言区。河以北地区讲北方方言― 盖格语。其主要特征是保留了古代的n 音而产生了鼻元音。河以南地区讲南方方言一托斯克语二纂其主要特征是古代的n 音已经r 音化。历史上,盖格语和托斯克语名称的含义比较狭窄。盖格语只表示北方方言南部的分支,而托斯克语只表示南方方言北部的分支。北方方言中还分为几个次方言:西北次方言(斯库台及其周边地区)、东北次方言(阿尔巴尼亚东北地区和科索沃)、中部次方言(伊什米河到马蒂河之间的地区同时包括Tetove , Diber)和南部次方言(都拉斯、地拉那)。南方方言也分为几个次方言:北次方言(从什库姆毕河到维约萨河南岸)、拉伯次方言(维约萨河南岸到萨兰达)和恰默次方言(阿尔巴尼亚最南部和希腊西部沿海地区)。随着时间的流逝,特别是近两个世纪以来盖格语和托斯克语的意义扩大了,它们分别表示南北两大方言① 。什库姆毕河两岸有大约10 一20 公里地带为两种方言的过渡地区,那里的人们操两种方言。另外,在阿尔巴尼亚境外,黑山、科索沃、马其顿等地有一大批讲北方方言的阿尔巴尼亚族人。在马其顿、希腊、意大利以及保加利亚等地还有一批讲南方方言的阿尔巴尼亚族人。
阿尔巴尼亚语两种方言有很多共同因素:两种方言在语音上都有36 个音素,29 个辅音,7 个元音,都采用相同字母表达这些音素,绝大部分词汇都是一致的。在语法上除个别词法形式不同之外,其他方面几乎完全相同。两种方言的共同点大大超过双方的差异。
任何一种语言的各种方言差别基本上都是表现在语音、词汇和语法等方面的。阿尔巴尼亚语南北两种方言在语音方面的差异比较大些,语法和词汇方面的差异比较小。方言、次方言和土语差异是十分复杂的。本文所涉及的只是阿尔巴尼亚语南北两种大方言之间的最主要的差别。
1.语音方面的主要差异
1.1.北方方言中有鼻元音,而南方方言中则没有鼻元音。这是由于在长期的语音演变过程中,位于词干鼻辅音-n ,-m 和-nj 之前的重读元音在不同地区演变结果不同而造成的。在北方方言中它们变为鼻元音;而在南方方言中,元音-a 一,-e-没有变成鼻元音,而是变成了口腔元音瘾-e-。正因为如此,南方方言有重读元音任,北方方言中则没有。例如:远古的anshte ,在北方方言里变成了ashte,在南方方言里变成了eshte;请看下面的北南方言中对应的单词:九nante(北)一nente(南),全体的I tane(北)一 I tere(南),宽的i gjane (北)一i gjere(南)等。
1.2.北方方言中没有r 音化过程,南方方言中有r 音化过程。所谓的r 音化就是指在语音变化的过程中位于两个元音之间的-n-音变成了千音。例如:夏天vene(北)一vere(南),抓住zun-a(北)一zur - a (南),阿尔巴尼亚Shqip 如i (北)一Shqi 护州南)等。这个过程大约在7 世纪之前就结束了,所以r 音化主要涉及到那些从阿尔巴尼亚语本身继承下来的古词,如:夏天vene(北)一vere(南),名称emen (e)(北)一emer (e)(南)等,从古希腊语来的借词(如:圆白菜lak 食<lakhana ,磨盘moker < makllana ) ,从拉丁语来的借词(如:胆汁vrer <verer < venenum ,大麻kerp <kerep < canapis 等)。而对于以后进人到阿语中的借词则影响不大。总体上r 音化过程并没有涉及到从中期和近代希腊语来的借词,也没有涉及到从斯拉夫语来的借词(如:窝棚stan ,船长kapitan ,族规kanun ,生气inat 等)。
1.3.阿尔巴尼亚语两种方言之间另一个明显的区分点就是在闭音节中重读元音一。一演变成不同的双元音。在现代阿尔巴尼亚语中,南方方言中这个元音组以ua 的形式出现,而在北方方言中则以ue 的形式出现,有些地方还发成u 音。试比较:说thua (南)一thue (北),我(予格)mua (南)一mue (北),起来u 、cua (南)一u 、cue (北),决斗dul ( = duel ) ,走shkun ( = shkuen )等。有时还会遇到uo ,如:犁头pluor ,山民malsuor ,玩耍luoj 等。因为在更早以前,南方方言里这个元音组的形式是uo ,后来,在不晚于14 世纪时演变成为ua 。元音组uo 是通过从一个处在以-n ,-r ,-1 ,-ll 结尾的闭音节里的重读元音-o-的几个阶段的演变形成的。但是在开音节里或是在另外的辅音之前元音组仍为-o-音。例如:泉水krua/ krue <*kron-① ,kro -i , kro -je ;木瓜ftua/ftue < * fton ( < lat .cotoneum )-fto -i (现今vol -i ) ,鹿kapruall / kapruell -kaprroll - i 等。当-o-的双元音化在一个以-n 结尾的闭音节里形成时,它在整个词形变化中不论是定指还是不定指的形式里都失落了。尾音-n失落是因为已经开始有-o-双元音化的过程。
1.4.起始音节vo-和va-在一些单词中的对应也是两种方言的主要差别之一。在北方方言中是以起始音节vo-占主导地位。起始音节va-在动词体系中是见不到的,在名词体系中也很少见到。在南方方言中则是以起始音阿尔巴尼亚语方言及民族标准语节va-占主导地位。这种现象在文字产生之前的阶段里就形成了。例如:花秋果vodhe(北)一vadhe(南),油voj (北)一vaj (南),坟墓vorr (北)一varr (南), 炉灶voter (北)一varfer(南),温暖的i voket (北)一ivaket(南),贫穷的i vorfen (北)一I varfer(南),以及在动词形式中的对应:走vojt-a (北)一vajt-a (南)。但也有一些单词没有这种方言对应,如:哭,vaj ( =te qare),浪vale,舞蹈valle , 姑娘vashe/vajze,小的ivogel,偷盗vodha( vjedh ) ,摘vola ( vjel ) ,呕吐volla ( vjell )等。需要注意的是:北方方言中还有:地名valbona ,串varg ,伤口varre,圈、栏vathe 等单词。在单词“坟墓”vorr ~varr中,vo 一va -的对应应该是来自原始印欧语早期词干*or-n。形容词“贫穷的”I vorfem-I varfer 来自拉丁语orphanus 。在简单过去时vo -jt -a -va -jt -a 形式中的vo -va 对应中,带有vo-被认为是早期现象,而带有va -被看作是一种南方方言的新现象。
1.5.在语音演变的历史过程中,北方方言把nj 一音转变为j 一音,南方方言仍继续保留nj 一音,如:根rraja (北)一rrenja (南),边境kufij(北)一kufinj(南),麦穗kallij (北)一k allinj (南),小孩子kalamaJ (北)一kalamanj (南)。
1.6.在南方方言中,辅音组mb , nd , ng 的读音是每个字母都读出来,如:刺gjernbi ,地方vendi ,歌曲kenga ,事件ngjarje。而北方方言则发生了缩减,变为m , n , nj 。
1.7.在北方方言的南次方言大部分词中i > aj / ej 的双元音化,在南方方言和某些北方方言的次方言中y > i 的非唇音化等等。
2.词汇方面的主要差异
2.1.北方方言用后缀一shem 来构成由动词而来的形容词词尾,如:i Punueshem(已加工的), 1 arshshem (将来的)等;南方方言中则没有特殊的词尾,如ipunuar (已加工的), iardhur (来到的)等。
2.2.北方方言动词形动式没有词尾,而南方方言动词形动式有词尾。如动词“打开”的形动式为:hap (北), hapur (南),动词“洗”的形动式为:la (北), lare(南)。
2.3.南方方言中没有反身代词“自己的”,北方方言里则有反身代词“自己的”iVet , evet.
2.4.绝大部分词汇在南北方言中都是相同的,有些则不同。如:“农村”katund (北)一fshat (南), “母亲”loke (北)一nene(南), “女孩”cike(北)- vajze(南), “害羞”ndrojtje (北)一druajtje (南)等。
3.语法方面的主要差异
在语法方面,南、北方言差别很小,可以说没有互不认识的语法形式。只是一种语法形式在某种方言中更为普遍,但是在另一种方言或是次方言中也可以见到。比如:以动词“工作”为例,d o te punoj 这种类型的将来时更多地出现在南方方言中,但是它有时也出现在北方方言中,特别是在北方方言的南次方言中。相反,在北方方言的北次方言中用得较多的是kam me punue 类型的将来时形式,对于讲南方方言的人来说并不是不可理解的,在南方方言中也有一个用kam 这个助动词构成将来时的相似形式kam per te punuar 。这种形式在北方方言南次方言中应用也很广泛并且在北次方言中也可以遇到。 也有这样的情况,一种语法形式的构成在两种方言里不同。比如说动词“洗”的形动式构成方式,南方用la 虎,北方用1a (过去曾经是la 一m ) ,动词“学习”的形动式南方用毗suar ,而北方用毗sue (过去曾经是毗sue 一m )等。动词“工作”在北方方言中有me punue 类型的非扩展式,而南方方言中没有这种非扩展式。Me punue 这种形式应用在句法功能上,这对于印欧其他语言综合型不定式是典型的,例如:拉丁语的不定式:laudare ,。redere 等等,德语的不定式:loben , glauben 等。但在阿尔巴尼亚语南方方言中,却没有me punue 这种分析型类型的不定式,这使得南方方言更频繁地使用连接式形式以及p 改悦Punua :类型的非扩展式形式。这些形式在近四、五个世纪以来得到了发展,同样地起到了不定式的一些功能。
Me Punue 类型的非扩展式形成既不是很早也不是很晚。它是在阿尔巴尼亚语同巴尔干的斯拉夫语接触之前形成的(大约6 世纪到7 世纪期间)。很多迹象表明是它代替了一种非常古老的综合性不定式。
两种方言中有些差别早在书面文字产生之前就形成了,这些变化贯穿在整个方言中。如:大多数北方方言中处在辅音-n 和-m 之前元音的鼻音化,南方方言里的r 音化过程和处在鼻辅音之前的a 音变成-e-音等现象,南北方言中起始音节vo 一va 一的对应,以及在krua 一krue 类单词中元音组-ua - -ue-形式的对应等。有些差别是在书面文字产生之后形成的。如:在南方方言中“好”mire--majr / mejr , “山羊”dhi-dhaj /dhej 等类型的词中重读音-i 的二合元音化,以及在吉诺卡斯特南方次方言和北方一些次方言的“灯”llamba >dhamba 和“关闭”mbyll > mbydh 等词汇中ll >dh和dh > ll 的音变等。由于阿尔巴尼亚语的书写是以语音为基础的,所以长期以来南北两种方言的不同书写一直并存,没有一个统一的正字法。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1968 年阿尔巴尼亚正字法草案出台。
阿尔巴尼亚民族标准语
民族标准语是针对方言而言。阿尔巴尼亚民族标准语建立在两种方言口语的基础上。它不同于方言,因为它吸收了两种方言中的共同成分,在发音上以南方方言为主,在语法上它兼顾两种方言的词法规则以及某些约定俗成的用法。其统一的书写体现在语音、语法、构词和词汇结构的各个主要环节上。
之所以采取了这种原则,是由于阿尔巴尼亚语本身的历史状况决定的。一方面是南北两种文学语言一直并存,另一方面是北方方言的一些发音不易掌握,不易推广。历史上也曾做过努力,以北方方言为全民族语言,但是比较困难。南方方言比较容易掌握,而且一些相当有名望的文学家,如纳伊姆· 弗拉舍里(Naim Frasheri)、耶罗尼姆· 戴· 拉塔(Jeronim De Rada )等,所写作品使用的都是南方方言。当然也可能有政治方面的因素,如制定正字法时期国家领导人多是南方人等等。
从语音角度上看,现代阿尔巴尼亚语是一种比较理想的拼音文字。现代阿尔巴尼亚语的书写是以语音为基本原则。它不像英语那样一个字母对应几个音位,而是一个字母对应一个音位。读音和拼写一致。它采用25 个拉丁字母(w 除外)表示阿语的36 个音素。其中9 个是双字母(xh,th , dh , sh ,gj,ll , nj , zh , rr ) ,两个带有附加符号(c,e)。标准语吸取了南方方言的重读e音(me,meme,bej,shulle),舍去了北方方言中的鼻元音(ma,maz,baj);吸取了南方方言中辅音组mb , nd , ng , ngj发音时不减音的规则,如gjembi (刺), vendi (地方), kenga(歌曲), ngjarje(事件),舍弃了北方方言中辅音组减音mb > m , nd > n 规则. 标准语还兼顾了两种方言中不同的方面。如:以南方方言的r 化音为主,同时吸收了一些北方方言中的非r 化音,在标准语中既有南方的zeri (声音)也有北方的zanore (声音的),既有南方的krere(头头)也有北方的krenar (自豪的)和krenari (自豪),既有南方的syri(眼睛)也有北方的synoj (力争)等等;标准语在音位体系中确定了rr 音素(r 的加强音),扩大了其使用范围。例如:ruaj(保卫)和rruaj(刮胡子),以及rrote (轮子), rruge(道路),rrembej(抢)等;总体上,语音方面从南方方言中吸取的因素多些,从北方方言中吸取的因素少些。大概的比例是13 : 8 。
在词汇方面,标准语吸收了两种方言的不同词汇,尤其是把北方方言中反身物主代词i vet , e vet (自己的)形式吸收了进来。
在词法结构方面,标准语吸收北方方言成分略大些。如:吸收了北方方言中名词复数加词尾一a 的形式,如:孙子nip (单数)一n ipa (复数),手指gisht (单数)一gishta (复数),小牛vic(单数)一vica (复数)等;以及北方方言中动词变位词尾一j ,如动词“洗”在各种不同的式中第一人称的变位词尾为:laj , te laj , do te laj , laja , do te laja 等,舍弃了南方方言中的动词变位第一人称词尾-nj ,如:lanj ,te lanj , do te lanj , lanja o lanje , do te lanja o lanje等。同时也兼顾了两种方言,既吸收了南方方言的元音组ua 形式,也吸收了北方方言的元音组ue 形式,例如:南方方言的e punuar (已加工的)和北方方言的e punueshme(可加工的),南方方言的i shoqeruar(伴随的)和北方方言的i shoqerueshem(可伴随的),以及南方方言的i pajtuar (已和解的)和北方方言的i Pajtueshem(可和解的)等等。需要注意的是,这两种不同的写法在含义上是有所区别的。
在语法方面两种方言之间的差别很小,这里就不叙述了。
民族标准语的构成可以从下边的图形清楚看出:图中阴影的部分为规范的民族标准语,用字母K 表示。v 为北方方言,J 为南方方言,A 和A ,为民族标准语中没有包括的成分,B 和B1 ,为民族标准语中新创造出来的语言成分。
阿尔巴尼亚民族标准语的发展
阿尔巴尼亚民族语言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长期复杂的过程。现存的阿尔巴尼亚语最初的文字材料《 洗礼祷告语》 (1472 年),布祖库的《 弥撒》 (1555 年)及早期的文学作品都是用建立在南北两种方言基础上两种文学语言书写的(北方方言居多)。那时阿尔巴尼亚一直处在外族统治下,阿尔巴尼亚语既不是官方语言,也不是基础教育的语言,只应用在宗教方面。弗朗哥· 巴尔齐(Frang Bardhi )的《 拉丁语一阿尔巴尼亚语词典》 的出版(1635 年)是阿尔巴尼亚语第一次面对当时最成熟的国际语言拉丁语。
落后的封建社会经济,低下的文化水平,加上宗教分裂活动和外族人侵占领,所有这些都阻碍了阿尔巴尼亚语的发展。阿民族复兴运动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争取使用本民族语言,用民族语言唤醒民族意识。为此,复兴学者们进行了不懈的奋斗和努力,统一、纯洁并丰富了本民族语言。19 世纪,纳乌姆· 韦奇尔哈尔吉(Naum veqilharxlli )编写出《 埃韦塔尔》 ( Evetari,1844一1845 年出版),这是第一个阿尔巴尼亚语识字读本,在南方地区广为流传,也是阿尔巴尼亚第一所阿尔巴尼亚语学校的主要教材。它标志着阿尔巴尼亚语进人了历史新时期。扩大了语言文字的功能。复兴学者把过去分散的方言聚合成两大主要方言并于1908 年创立了统一字母表。康斯坦丁· 克里托弗里齐(K . Kristoforidhi )① 一个人用两种方言进行翻译和写作,为两种方言的结合迈出了第一步。在阿尔巴尼亚语文字书写上做出巨大贡献。
20世纪以来阿尔巴尼亚民族获得独立继而又获得解放,社会经济发生深刻变化。政治局势稳定,经济得到恢复发展,文化科学事业开始繁荣。教育蓬勃发展。扫除了文盲(过去人口80 %是文盲),普及了八年义务教育,文化生活丰富,文学作品开始在国内出版,传媒的作用加大。人口结构发生变化,过去几乎都是农村人口,现在33 %以上是城市人口。在这种环境下阿尔巴尼亚语言学自然也得到发展。1951年出版了阿· 祝瓦尼、柯· 齐波、埃· 恰贝依三人合著的《 阿尔巴尼亚语正确拼写》 一书,使阿尔巴尼亚两种方言在书写上进一步靠拢。1954 年出版了阿尔巴尼亚语历史上第一部原文注释词典(尽管只有2.5 万词条,注释也很简单,但毕竟是阿尔巴尼亚人自己编写并首次在自己国土上出版的阿尔巴尼亚语词典)。阿尔巴尼亚语言文字工作者越来越深人地研究和认识阿尔巴尼亚语的结构、语言形成及特点。他们对方言进行了全面调查研究,开展了历史语音学、历史语法等课题的研究。所有这些使阿尔巴尼亚民族标准语和书写规则概念逐渐产生,制定完善的正字法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1967 年成立了由安· 科斯达拉里、马希尔· 多米和埃· 恰贝依组成的阿尔巴尼亚新文字委员会,委员会根据两种方言中有很大的一致性,对阿语进行了全面的研究,寻找统一语言发展的途径,拟订了一个南方和北方都能接受的正字法草案。这个正字法草案不仅在阿尔巴尼亚全国得到广泛的讨论和试用,而且也引起了在国外的阿尔巴尼亚人巨大的反响。
科索沃普里什蒂那阿尔巴尼亚学研究所和普里什蒂那大学哲学系阿尔巴尼亚语言文学教研室于1968 年联合发起组织了普里什蒂那语言研讨会,研讨1967 年阿尔巴尼亚正字法草案。当时前南斯拉夫科索沃、马其顿和黑山的150 名阿语语言工作者参加了这次研讨会。会议进行了两天。与会者一致通过决议:毫无保留地支持1967 年阿尔巴尼亚正字法草案,并呼吁生活在前南的阿族人立即执行正字法草案,在口头上、书面上都采用自己母语国家中所使用的民族标准语。会后还致函地拉那大学进行通报。普里什蒂那语言研讨会议的决议得到前南斯拉夫阿尔巴尼亚族人的广泛支持和拥护,为阿尔巴尼亚民族标准语的形成做出了贡献。
1972年11月,由地拉那大学语言文学研究所倡议,在地拉那召开了正字法会议。参加大会的代表不仅来自阿尔巴尼亚全国各地的学者,而且还有来自前南斯拉夫科索沃、马其顿和黑山等地的学者,意大利的阿裔也派了代表与会。一些外国学者(如前民主德国、法国及保加利亚等)也列席了会议。这是阿尔巴尼亚语言文字史上的一次盛会。这次代表大会指出:正确的书写不仅是民族标准语统一的直接体现,而且在加强民族感情、发展精神生活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会议充分肯定了1967 年正字法草案,认为该草案是根据正确的理论和方法、依据实际情况制定出来的,既有科学性又简便易行。正字法代表大会作出决议要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使用统一的共同标准语。会议制定出编写正字法的主要原则,并呼吁所有用阿尔巴尼亚语从事工作的机构和人员要掌握和推广正字法的规则,对正字法不断进行补充完善。这样,在阿尔巴尼亚语的历史上第一次正式宣布阿尔巴尼亚人有了一个共同统一的民族标准语。阿尔巴尼亚语从此提高到新的水平,进人了一个规范化的阶段,大大地推动了阿尔巴尼亚语言学和阿尔巴尼亚学的发展,阿尔巴尼亚语更加多功能化了。此后阿尔巴尼亚语言学硕果累累。例如:《 阿尔巴尼亚语正字法》 (1973 )、((阿尔巴尼亚语正字法词典》 (1976 )、《 阿尔巴尼亚语当代标准语语音和语法》 (l 976 一1984 )三册、((现代阿尔巴尼亚语词典》 (1980 )、((阿尔巴尼亚民间谚语集》 (1983 )、《 阿尔巴尼亚大百科词典》 (1984 )、《 阿尔巴尼亚语词典》 (1984 )、((阿尔巴尼亚方言》 (1999 )、《 阿尔巴尼亚习语词典》 (2000 )等陆续不断地出版就是明证。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不会是一帆风顺的,阿尔巴尼亚民族标准语的发展也是如此。1990 年底阿尔巴尼亚社会剧变之后,政治体制发生了根本的变化。阿尔巴尼亚开始政治多元化,经济私有化,社会西方化。在这种背景下,一些语言学者(主要是持北方方言的学者)对民族标准语提出质疑,认为确定民族标准语是专制制度下的产物,应该推翻。1992 年((阿尔巴尼亚》 杂志发表了《 斯库台语言学者的声明》 一文,要求重新讨论民族标准语问题,试图依旧执行过去两种方言并存的状态,使北方方言重新回到学校、科研机构和文化中心。1995 年,在地拉那召开的第17 届阿尔巴尼亚语言、文学、文化国际研讨会上,巴赫里· 贝齐教授(前阿尔巴尼亚语言文学研究所所长)宣读了他的论文,认为标准语以南方方言为主是行政命令的产物,在政治多元化的形势下也应该语言多元化。主张重新审视民族标准语问题,把北方方言也作为一种民族标准语,但是,当场就遭到与会学者们,尤其是科索沃学者① 伊德里兹· 阿耶迪(Idriz Ajeti )、伊萨· 巴伊齐查(Isa Bajcinca )和法迪尔· 拉卡(Fadil Rada )等教授们的反对。在这之后,阿尔巴尼亚国内外的阿语言学界掀起了讨论民族标准语的浪潮。1995 年阿尔巴尼亚语言学博士约尔戈· 布罗(Jorgo Bulo )在《 联盟》 上发表《 分裂语言就是分裂民族》 的文章,1997 年阿尔巴尼亚著名语音学家阿纳斯塔斯· 多迪(Anastas Dodi )教授在《 文学杂志》 1997 年第6 期上发表“标准阿尔巴尼亚语及其形成问题”的文章,彻底批驳了两种方言并重的主张,坚决反对倒退。科索沃的语言学教授雷捷普· 伊斯马伊尔(RexheP lsmajli )表示:在政治风潮后重新审视标准语是幼稚的。意大利科增策(Kozence)大学阿尔巴尼亚语教研室主任弗朗西斯科· 阿尔迪玛尔(Francesko Altimari)教授认为:不应否定正字法大会和会议决议对阿尔巴尼亚民族的巨大意义。正字法大会是马纳斯缔尔大会之后阿尔巴尼亚民族文化史上最重要的事件。学者们回顾了民族标准语形成的历程,表示坚决反对走回头路。从阿尔巴尼亚语言学界的争论可以看出,阿尔巴尼亚民族标准语已经深人人心,它代表了时代的发展趋势,必将进一步得到发展和完善。
笔者认为,阿尔巴尼亚语确立了民族标准语是一个进步。总体上讲,正字法基本原则是正确可行的。它在语言结构、文字系统和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等方面都有一系列比较科学的规范标准。当然对某些具体问题还可以进一步探讨研究,使现有的民族标准语得到完善补充,使阿尔巴尼亚语成为一个更加有影响力、更加成熟的语言。